DRM是出版商的狗链和毒药

 

出版商们, 继续死挺DRM就是在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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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起诉两家出版商与苹果公司共谋,人为提高电子书售价的反垄断案还在法院审理中。 这一沸沸扬扬的官司使人们开始指责由于亚马逊“作恶”垄断造成了图书出版行业的衰落。 我得说, 这里面, 亚马逊和出版商都有点“作恶”。 如果图书出版商不喜欢亚马逊利用垄断地位对他们指手画脚, 那么他们应该好好反省自己。 正是他们自己死抱DRM价值链不放, 才使得自己被亚马逊平台束缚住了。 那么为什么不能放弃DRM, 而卖免费内容呢?

出版商们声称他们被迫与苹果进行的是一种“代理模式”, 也就是说, 出版商拥有最终定价的权力, 而不是象在苹果进入市场前, 出版商和亚马逊玩儿的由零售商决定最终价格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 亚马逊利用它的市场地位, 从出版商那里用很低的批发价进货, 而由自己来确定最终定价。 可是, 大家想一想, 究竟是谁最初给了亚马逊如此强大的垄断力量? 恰恰就是六大出版商自己, 他们对DRM的坚持, 造成了今天的一切。 正如一位作家Charlie Stross在最近的一个帖子中写道:“愚蠢的坚持DRM, 以及给亚马逊批发价格, 造成了亚马逊的垄断地位”。

毫无疑问, 亚马逊和六大出版商一样, 试图通过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来对电子书内容加锁。 因为这样一来就能把用户锁定在亚马逊的Kindle和云平台上了。 关键是, 六大出版商也极力认同, 他们认为对于数字媒体的最大威胁在于盗版, 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内容用亚马逊的格式进行打包。 此外, 这样的DRM还可以让出版商在内容上加各种对电子书读者的限制。甚至包括限制用户能够借阅的次数这样无聊的方式。

那么DRM真的防范了盗版了吗? 其实, 如果真的要解锁的话, 要把一本DRM保护的书解锁是相对比较容易的事情。 不过很明显的是, 这些数字版权管理强化的是亚马逊对于出版商内容的控制。

也就是如Stross最近所说“ DRM给了亚马逊一根可以打击出版商的大棒。” 而且这也使得其他独立电子书零售商更加困难, 因为六大出版商不愿意让他们销售不带DRM保护的内容。 这么看来, DRM打击的不是盗版, 而是出版业自身。

而对读者来说, DRM就像在其他数字媒体领域(如数字音乐)一样, 除了麻烦来说, 一无是处。 六大出版商的数字图书, 不能从别人那里借阅, 或者要借的话也只能借几次。 而且只能在一种平台上阅读。 诸如此类的限制, 除了把购买图书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搞得无比复杂之外, 能够激发起用户购买电子书的兴趣来吗? 所以说真的, DRM确实是在打击图书出版行业。

所以我认为MIT Technology Review的Christopher Mims说的是对的, 在颠覆性的数字技术面前, 出版商唯一能做的是颠覆自己, 而不是螳臂挡车, 人为地制造障碍。

所以, 在亚马逊时代, 能够生存的就是那些能够颠覆亚马逊的出版商。 如果说, 亚马逊的口号是“切掉中间人”的话, 那么出版商需要的就是先把最大的“中间人”—亚马逊切掉。

有的出版商就坚持不采用DRM。 比如O’Reilly Media就对它所售的所有数字图书不加任何数字版权限制。 正如Tim O’Reilly所说, 他就不担心盗版, 因为绝大多数的不付钱就拿书的人可能本来也就不打算付钱, 所以他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 而且, 也可能那些免费阅读的人将来也许会决定付费购买。 (音乐家Neil Young就说, 盗版是一种新型的广播)。 JK罗琳在她的畅销书哈利波特系列的电子书版销售的时候, 也没有采用DRM加锁,尽管在下载到Kindle时被加上了DRM。

包括金融时报专栏作者John Gapper在内的一些人, 怀疑放弃DRM也不会给现在的出版行业带来多大的不同, 因为亚马逊还是会继续把价格压低再压低。 确实, 放弃DRM并不能如变魔术般使得图书出版业回到当年的辉煌时代, 但是至少给了给了出版商更多的灵活性和更多的选择。 而不是象现在这样通过固定价格的方式拯救目前这一不断下滑的商业模式。

 

Via Giga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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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在TMT领域具有十余年的咨询和创业经验。 目前主要关注信息安全,同时密切关注云计算、社会化媒体、移动、企业2.0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商业价值。拥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BA学位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曾任BDA中国公司高级顾问,服务过美国高通、英特尔、中国网通、SK电讯、及沃达丰等公司。联系邮件:wangmeng@ctoci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