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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即将刺破互联网广告的大泡沫

GDPR戳破互联网广告泡沫

在探究美国房地产泡沫的《The Big Short》一书中,投资者迈克尔·巴里说:“狂热的一个特点是不断上升的发病率和日趋复杂的欺诈行为。”

聪明人也许会意识到,互联网商业野蛮生长的基因之一——追踪用户隐私的在线广告技术(adtech),与次贷危机时的房地产泡沫正处于相同的狂热和危险之中。

互联网企业追踪个人信息的做法在本世纪初就已经开始流行,如今所谓的adtech已经发展成为由数百家公司(或者如果包括营销技术——martech,就是数千家公司)玩耍的四维贝壳游戏,其中没有一家企业可以看清混乱的局面,或者可以防止欺诈行为、恶意软件和其他形式的不良行为在其中茁壮成长。

基本的底线:在没有得到用户认知、许可批准或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追踪个人信息是完全错误的!即使这种方式今天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并且成为体量巨大的互联网商业大厦的基石,也不能改变问题的本质。

事实上,正是adtech在线广告技术催生了令大量企业闻风丧胆的欧盟GDPR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可以对违规企业“跨国抓捕”)。而GDPR的降临引发了互联网生态的恐慌,全球各地的网站都突然开始纷纷发布有关其已更改隐私政策,Cookie使用以及“相关”或“基于兴趣”选择的通知(各种基于跟踪技术的)广告。当然,老当益壮的电子邮件列表服务商们也正在忙活同样的事情。

GDPR的降临日是5月25日。届时欧盟将开始对那些侥幸的或懵逼的违规者进行罚款。(编者按:数据全球化的今天,GDPR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几乎会波及全球所有互联网科技企业,不仅限于欧洲,中国不少互联网企业也在抓紧合规行动)

简而言之,如果您的网站或服务在未经个人许可的情况下提取或处理个人数据,都属于违规者。你需要得到用户“真正的许可”,也就是说,需要用户明确表示:“对头,我tm就是愿意随时随地被你监控。”(编者按:而不是在冗长晦涩到无法阅读的法律申明中玩一些变通的文字游戏)显然,GPDR的合规对于当下的在线广告技术市场来说,就是刺破泡沫的那根针。

当然,我刚才所说的大大简化了GDPR在官僚法律法规中实际发表的内容。GDPR也充满了只有蛇能钻营的漏洞 ; 但其法律精神已经昭示天下,即使这些“蛇”暂时没有被罚款,也会更容易感到羞耻。

很多人也许无法分清楚在线广告和在线广告技术的区别,二者就像小麦和麸皮的关系,这篇文章有详解。我们今天重点说的是这个能够跟踪用户隐私的在线广告科技adtech的特征:

1.adtech会损害与其合作的媒体平台的品牌,因为adtech比媒体更加关注如何吸引眼球和流量,而不是媒体内容本身,往往给品牌招黑,同时也弄脏了媒体的羽毛。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虽然广告主们在adtech上投入规模达到了万亿美元级别,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全球知名企业是靠adtech出名的。

2.Adtech热衷“个性化”。追踪个人隐私是其主要实现方式。虽然使用Adtech的企业往往冠之以“个性化服务“、“基于用户兴趣”,等听上去人畜无害的委婉措辞,但事实上,如果没有追踪个人隐私,它就不可能存在。(注意:尽管所有的adtech都是程序化的,但并非所有的程序化广告都是adtech,换句话说,程序化广告不一定要基于个人隐私跟踪,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互动程序。

3.Adtech天生就是被设计用来监视人们并侵犯其隐私的(编者按:包括前端不断升级的监听方式和后端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不要以为你以及你的浏览器或应用程序是匿名的,”合适的广告“总是能够找到你。

4.Adtech充斥着欺诈,同时也是恶意软件的重要载体。

5.Adtech 激励出版物优先考虑新闻内容的”产能“,而非内容品质。(更多点这里这里

6. 广告中间人将大部分费用都花在了adtech上。原因很简单,这玩意花费小,见效快。鲍勃霍夫曼做得非常出色,他仅仅花费1美元预算中的3美分就可以获得让客户满意的“效果”。我见过的最慷慨的支出是12美分。(当我在广告代理业务时,在上个千禧年,客户抱怨我们拿走 了15%广告费用,而我们投放的媒体拿到了其余的85%。)

7.Adtech 是催生互联网谣言和假消息的核心商业模式。原因很简单,假消息比真实消息更容易生产,而且adtech会向任何人支付吸引眼球的报酬。(编者按:Facebook和Twitter等企业纷纷向假新闻宣战,事实上应该从支撑其商业模式的adtech网络广告技术本身动刀)

8.Adtech激励仇恨言论和部落主义内容,为二者以及承载它们的平台提供了一种有利可图的商业模式。

9.Adtech依赖于误导。adtech 看起来像广告,被称之为广告;,但它实际是直销,与垃圾邮件是表兄弟。由于adtech的误导,品牌认为他们在媒体上投放了广告,而实际上他们雇用的adtech系统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地追逐眼球。(专家提示:如果有人说每个广告都需要“业绩”,或者广告的目的是“在正确的时间向正确的人传达正确的信息”,他们实际上是在谈论直接营销,而不是广告。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John Wanamaker的反思。)

10.与广告相比,adtech是丑陋的。点这里查看有史以来 最好的广告。优秀广告的最高荣誉之一就是美国广告奖,他们发布的最新获奖者是2016年的最佳作品,一个关于在线监控的品牌广告。

11.Adtech已经激发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抵制。一年多前,超过17亿人选择屏蔽在线广告。

Adtech公司们知道车祸不可避免,问题是现场会有多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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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能性是95%收益泡汤,这比灭霸消灭50%宇宙生命更加具有毁灭性。去年十月,约翰尼瑞恩博士(@JohnnyRyan)在PageFair上公布的调查结果(上图)也许能说明问题,在这项针对广告届(超过300家出版商、品牌主、Adtech服务商等等)人士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人对追踪是拒绝的,而追踪,恰恰是广告业对其他所有人所正在做的事。

以上内容摘译自哈佛大学博客 

比灭霸还要凶残的GDPR,企业们准备好了吗?

IBM企业GDPR合规调查

距离5月25日的GDPR“大限”已经时日无多,全球的企业已经做好准备了吗?根据IBM商业价值研究院对全球1500个商业领袖的调查,只有36%的企业表示在GDPR启动前做好了完全合规的准备。但是绝大多数企业正在积极的行动中:

  • 80%的企业表示将减少“持有”的个人数据
  • 78%的企业表示将减少能够接触用户数据的员工数量
  • 70%的企业正在销毁不再需要的数据

IBM的报告指出,GDPR也许是迄今为止对各行业商业模式最具颠覆性的力量,影响力超出欧洲边界,辐射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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